摩洛哥与全球50多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自由贸易协定。在多国关税措施频发的当下,拥有摩洛哥原产地的产品,利用好这个国家的自贸协定,出口欧盟、美国可享受关税全面免除或优惠减免的待遇。
一、摩洛哥-欧盟自贸协定
该协议于2000年3月1日生效,2012年3月开始双方产品贸易零关税。
所涉国家包括欧盟27个成员国:奥地利、比利时、保加利亚、塞浦路斯、克罗地亚、捷克、丹麦、爱沙尼亚、芬兰、法国、德国、希腊、匈牙利、爱尔兰、意大利、拉脱维亚、立陶宛、卢森堡、马耳他、荷兰、波兰、葡萄牙、罗马尼亚、斯洛伐克、斯洛文尼亚、西班牙和瑞典。
(一)摩洛哥产品出口欧盟关税减免情况
除部分农产品和渔产品外,原产地为摩洛哥的工业产品进入欧盟时享受零关税待遇。具体情况可通过输入产品HS码在欧盟海关网站。
(二)原产地判定标准
1.完全从摩洛哥获得或者从欧盟成员国获得且满足 chapitre I-A de la circulaire n° 4978/233 du 30 décembre 2005规定的的产品。
2.部分原材料来自第三国但是进行了充分的加工和处理。充分加工的界定案例:
(1)附加值所占百分比如:塑料原材料生产的工业品,制造过程中使用的所有非原产地材料的价值不超过出厂价的50%。(2)关税税目变更如:谷物产品,生产期间使用的原材料的税目种类与成品的种类不得相同。
(3)泛欧洲-地中海累积原则在计算产品附加值时,摩洛哥可以将以下泛欧洲-地中海区域国家获取的原材料视为其本国原材料,进行原材料的累积计算:
-欧盟27国
-土耳其
-欧洲自贸联盟:冰岛、列支敦士登、挪威、瑞士-法罗群岛
-巴塞罗那申明签署国:阿尔及利亚、埃及、以色列、约旦、黎巴嫩、摩洛哥、叙利亚、突尼斯、约旦河西岸地区、加沙地带。
(三)产品原产地证明文件
1. EUR.1............. 原文转载:https://fashion.shaoqun.com/a/1902535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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