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跨境电商的商标侵权TRO案件中,有一种情形最让正品卖家感到愤怒:自己通过正规渠道采购的正品商品,却被品牌方错误地指控为“假冒”并申请冻结账户。许多卖家在遭遇这种不公时,因为担心账户长期冻结而选择接受高额和解,却不知道自己明明站在法律正确的一边。根据美国《兰哈姆法案》第32条,商标侵权以“使用假冒商标”为前提。若产品为正品,则不构成侵权。同时,滥用TRO程序的原告应承担卖家损失及律师费。以下这个真实案例,完整展示了如何通过“反假冒滥用”抗辩,将5万美元的冻结以2,500美元——仅为冻结金额的5%——彻底化解,并让客户继续销售正品库存。一、案例背景:一批韩国护肤品引发的5万美元冻结一位广东卖家在 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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